新浪创业训练营干货:创始人如何不被踢出局?
新浪科技 李根整理报道
被自己创立的公司踢出局?听起来像个玩笑,但被创业者和果粉奉若神明的乔布斯,当年就被自己一手创立的苹果公司踢出了苹果。所以如果你是创业者,在新浪创业训练营,米律创始人、13年股权法务律师郑明龙分享了法律方面的专业经验如何实现对公司的控制。
以下为郑明龙在新浪创业训练营的分享整理
对于一个创业公司来讲,控制权是绕不开的话题。但关于公司控制权的安排,作为律师,我们的建议是不要非常在意控制权问题,因为很多人以为投资人会控制你、控制你的公司,但这种情况往往极个别,或者只停留在你的想象中。
所有的投资人不仅不会控制你,而且喜欢受控于你。为什么呢?因为他觉得把权利都交给你,你把事情做好,作为投资人他得到财务回报就行,赚到钱就行,谋权夺位对他没有好处。创业者唯一要做的是证明自己是一个牛CEO,有一个牛的团队。
不过作为创业者,你也可以了解下控制权在法律上是如何实现的,有三种方法。
控制权类型
第一种是绝对控制,占股三分之二以上。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比如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分类、解散等,这些重要情况是必须要三分之二以上来同意的,这是叫绝对控制。
第二种是相对控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占股50%以上,另一种是有很多股东,我相对占股最多。不过常规情况下第一种方式比较常见,所以很多创业公司创始人的占股往往是51%。
第三种是一票否决权,比如占股34%,虽然没有51%,也没有67%,但有些情况下必须2/3以上通过的话,我占股34%,那其他人占股66%就没用。所以这是一种非常直接、简单粗暴的方法,在表决上拥有绝对话语权。
那控制权具体可以怎样来实现呢?
第一种方式叫代持,比如昨天还有一个项目来咨询,有8个创始人,占股差不多,最大悬殊也就3个点。这种情况下,比较直接的方法就是让某个人,或者CEO代持。
但我个人是非常不建议代持的,因为代持有几个问题
第一,给CEO代持或让某个人代持,人什么时候没了都不知道;
第二,涉及道德风险,比如代持对外可能不产生法律效力,比如让CEO代持,但CEO不幸身故了,负债的处理非常不好办,这种代持就很难去对抗第三个人;另一个原因是你今天代持,总有一天要落到公司股权里,比如你代持,要求工商局注册信息里变动5个点的股权到我名下,当你注册资本100万的时候,这5个点无所谓,但你的项目要是估值10亿,你突然说当时那5个点是我的,这个时候去工商局变更,产生的税收就比较惊人了,会非常麻烦。理论上也能通过判决的途径,但总归比较麻烦,所以代持往往只能解决短期的问题,是没办法的办法,或只是比较简单的办法而已。
扎克伯格的投票权
第二种控制权的实现方式是表决权委托,比较常见于美国。表决权委托就是你让我给你代持我不干,但表决权可以给你,委托你来帮忙投票。最典型的是Facebook,当时扎克伯格在投资协议里就写了约定,前十轮的投资者都必须把投票权委托给他来表决,所以作为初创公司的CEO,你证明了自己确实牛,那投资人都愿意给你,你能让人赚到钱就行。
所以等到Facebook开始IPO,扎克伯格的表决权是58.9%,具体原因是什么呢?前面十轮的投资者的表决权委托,就是30.5%,然后加一个B级股,又放大他的股权。所以通过表决权委托,能够解决控制权的问题。,还有一种是一致行动协议,简单讲就是约定公司在涉及哪些情况下时,你必须跟我做出相同的决定,如果意见向左,也以CEO的为准。
第三种实现控制权的方式是AB股,也叫牛卡计划,也可以叫双股权,是舶来品。简单讲就是公司里存在两种股权,但工商意义的性质是一样的,只是表决权不一样。具体来说,我虽然占股30%,实现不了控制,我如果要求在表决权上放大,那也能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所以来说,就是股票所有权和投票权分离,放大自己的表决权。西少爷当时出现纠纷,就是有人希望放大自己的投票权未果。
AB股的方式主要和中国实际情况有关,在中国《公司法》里,有三种公司,一种是股份制有限公司,一种是普通有限公司,即2-50人的股东;第三种是2-200人股东的股份公司,这里是指还没有IPO之前,是普通的股份公司。
AB股具体也就是与第三种2-200人股东的公司形式有关,如果不是AB股,那就意味着同股同权,你占有多少股份就有多少话语权。但也可以同股不同权,出资的比例可以和股权比例不一样,分红权也不一样,表决权不一样,我们可以称为四个不一致。
简单来说,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如果我要取得30%的股权,我一定要出资30万?不一定,为什么呢?因为这个项目我只投入了10万,带入了更多的资源,也可以占比30%,是可以约定的;
第二是分红权。比如说我还是投了30万进这个项目,因为我只是作为一个投资,不参与企业发展的付出,那可能分红我只要15%,因为15%比放银行高很多,比银行稳定。但这里需要提醒各位创业者,同股不同权的情况只出现在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是必须同股同权的。
中概股的投票权
中国的很多公司为什么一定要去美国上市呢?很大一个原因是这个AB股。我们在美国IPO的企业,刘强东在京东有放大了20倍的投票权B股,然后陈欧放大B股是10倍,陌陌唐岩也是放大10倍。产生的作用是,他们在公司的控制权都远远超过了三分之二。
第三种实现控制权的方式是持股平台,这个是律师比较推荐的。刚才说到代持不靠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投票权委托有时候可以撤销,并且是随时可以撤销,不是很方便。
这个时候我们可能会做一个持股平台来实现控制,就是把一些零散、小额的股权集中起来实现投票权,或者有些人占股30%,可以放一部分进来到持股平台里。持股平台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有限公司,一种是有限合伙。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建议还是放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因为治理方便,基本是GP(管理合伙人)说了算,其他人只要负责做就行。
另一个原因是在同等税收筹划的情况下,有限合伙企业的税负,一般比有限公司要轻一些。第三是决策效率比较高,份额转让也比较方便。所以从法务的角度来讲,律师是比较建议做持股平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