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的外甥杨豫之被杀,他为何不追究凶手?
在贞观二十二年,长安城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凶杀案,引起了广泛关注。今天,我们将跟随风趣网的介绍,深入了解这起案件背后的故事。
被害者杨豫之,是唐太宗的亲外甥。他的遭遇令人痛心,遭受了五刑的残酷折磨:脸上被刺字,鼻子被割掉,双脚被砍掉,遭受棍棒之刑,最终被砍下首级。令人意外的是,凶手并未被处死,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故事呢?
杨豫之虽然名不见经传,但在唐朝贞观年间却有着显赫的身份。他出身于关中名门弘扬,祖父是宗室,被封为观德王。他的父亲杨师道在唐朝也担任高官,位居中书令。杨豫之不仅是李世民的侄女婿,还是其亲外甥,与皇室有着紧密的联系。
尽管出身富贵,杨豫之却是一个纨绔子弟。他从小过着奢华的生活,却未经历磨练。在父亲杨师道去世后,杨豫之开始放纵自己,“肆情为恶,亏犯名教”,最终惹怒了唐太宗李世民。
唐太宗多次训诫杨豫之,甚至将其部分家产分给了他的兄长赵斌。杨豫之并未悔改,反而做出了有辱皇家颜面的丑事。他与永嘉公主,这位李渊的女儿、排行第七的公主发生了不伦之恋。在古代社会,这种行为被视为大逆不道。
杨豫之的母亲长广公主病死后,他本应为母亲服丧。在守丧期间,他与永嘉公主的关系被永嘉公主的丈夫窦奉节发现。窦奉节是唐朝的开国元勋和外戚,他出身武将,脾气火爆。尽管他不敢杀死永嘉公主,但对杨豫之却毫不畏惧。最终,窦奉节抓住了杨豫之,先以五刑惩罚他,然后将其处死。
李世民碍于皇家的颜面,没有追究此事。窦奉节因这件事感到窝囊,不久后便郁郁而终。到了高宗时期,永嘉公主被改封为房陵大长公主,改嫁于贺兰僧伽。直到673年,55岁的永嘉公主才因病去世。
这起凶杀案不仅揭示了杨豫之个人的堕落和悲剧,也反映了古代社会皇亲国戚间的复杂关系和道德观念的冲突。这起案件令人深思,也让我们更加了解古代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