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再被判刑13个月
网络知识 2025-03-04 03:58www.168986.cn长沙seo优化
据港媒报道,香港的头目黎智英等八人在涉及一场非法集结案中受到法律制裁。他们在香港法院接受审判,涉及的是一场发生在2020年6月的非法集结事件。这八个人包括黎智英、邹幸彤、何桂蓝等人在内,因涉及此次未经批准的集结活动而面临法律审判。
其中,黎智英被判入狱长达十三个月,而邹幸彤被判入狱十二个月。何桂蓝被判处六个月监禁。李卓人被判处十四个月监禁,蔡耀昌和梁耀忠被判入狱各九个月,而梁锦威和胡志伟则分别被判入狱数月及四个星期。值得注意的是,李卓人和黎智英的刑期将与之前的案件刑期同期执行。
综合香港“东网”和《文汇报》的报道,当天出庭的八名涉案被告中,有三人是知名人士。他们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和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何桂蓝。尽管他们之前否认了罪名,但法官日前已裁定黎智英及邹幸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至于邹幸彤和何桂蓝,他们明知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也是罪行成立。目前,黎智英正在赤柱监狱服刑,而在此之前,他已因涉及三宗非法集结案件被判监禁共计二十个月。
有五人早前已认罪,他们是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秘书蔡耀昌、前“常委”梁耀忠、“常委”梁锦威以及“”主席胡志伟。他们承认参与了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行。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了香港社会对于维护法治和公共秩序的坚定立场,同时也提醒公众对于非法集结行为的严重性保持警惕。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也彰显了香港司法系统的公正与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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