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可以用钱抵罪?难道在清代的时候有钱真的

民俗文化 2025-04-22 15:07www.168986.cn民俗风情

议罪银:乾隆朝的独特赎罚制度

在乾隆朝的后半期,有一种独特的制度在高级官员间悄然兴起,那就是“议罪银”。又被称为“自行认罪银”或“自请认罚银”,这一制度允许犯罪的(通常罪行并不严重)高级官员通过缴纳高额罚银来赎罪或减轻罪行。对于这一制度的起源,传统观点认为其始于乾隆四十五年,与和珅的受宠紧密相连。最新的研究却揭示了这个制度早在和珅得势之前,即在乾隆二十八年前就已存在。

议罪银制度并非像传统的官员罚俸那样由吏部或户部处理。相反,它通过一个特殊的机制,由军机处的“密记处”直接处理,并由领班军机大臣亲自负责,其中和珅是长期负责的大臣之一。

关于乾隆帝的议罪银制度,过去有人认为这是乾隆晚年昏庸的表现,对贪腐行为过于姑息。也有人认为这是乾隆向高级官员敛财的手段。深入研究揭示了这一制度背后的其他原因。有研究者注意到,从雍正朝开始的“加强吏治”的政治倾向在乾隆朝延续。雍正朝的“完赃减等例”被乾隆视为弊端,并花了二十多年时间废除。在乾隆朝后半期,坚持“完赃不能减等”的原则成为主流。这一改变与议罪银制度的兴起在时间上的吻合,暗示了乾隆帝建立这一制度的真正目的:借小过对督抚进行高额罚款,但不直接治罪,以保持地方治理的稳定,并对部分督抚发出警告。

这一制度也受到了不少批评。一方面,议罪银制度似乎与儒家的“义利观”相违背。它给人一种中央与封疆大吏以国家利益进行交易的感觉,使国家陷入不义之地,也容易引起知识分子的非议。另一方面,该制度过于关注督抚的细小过失,导致吏治整顿变得过于繁琐甚至泛滥,一些真正的核心问题反而被忽视。

议罪银制度是乾隆朝独特且复杂的一部分。它不仅反映了当时政治和经济环境的变化,也揭示了统治者对吏治整顿的深刻思考和独特策略。尽管这一制度存在争议和批评,但它无疑是乾隆朝历史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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