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七宗罪”亟待破除,共创模式才是“

网络新闻 2021-07-09 14:17www.168986.cn长沙seo优化

摘要: 可能你会质疑,文学走进互联网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啊:起点中文网、腾讯文学、盛大文学、铁血中文网等等这些网络文学网站,在过去的10年间不是早已受到了大部分青少年群体的热烈追捧了吗?

互联网似乎能“加”上一切,连我家隔壁卖烤红薯的老大爷,都在问我怎样才能变成“互联网+烤红薯”,搞得我为“一键下单、十分钟送到,吃上热乎乎的烤地瓜”这一概念激动不已,差点跟着老大爷一起下海。马云提出了“互联网+”13个传统行业的行动纲领,一时间也搅得风起云涌,成为业界口中的谈资。

但是等等,文化产业不是国家大力提倡的东东吗?政府不是明确提出“文化兴国、文化强国、文化走出去”的战略吗?那么为什么马云唯独没有提到“互联网+文化”或者“互联网+文学创作”?这不科学啊,你互联网不是号称能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吗?为什么没有在这方面让互联网“+”一下呢?

  传统网络文学为什么不是“互联网+”?

可能你会质疑,文学走进互联网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啊:起点中文网、腾讯文学、盛大文学、铁血中文网等等这些网络文学网站,在过去的10年间不是早已受到了大部分青少年群体的热烈追捧了吗?没错,但是今天的网络文学在经历了5年兴盛5年衰败后,却被愈来愈多的人们定义为“鸡肋产业”。君不见2004年盛大迎娶起点中文网,希望起点成为游戏之后的又一造血机器。当时侯小强对于盛大文学的商业模式阐述得非常清楚:“建立一条生态链。在这个生态环境中,吸引更多优秀作者,我们帮助作者塑造品牌,全方位地传播作品。还可以把作品改编成实体书籍、影视游戏,甚至开发与作品相关的周边产品等。”

十年之后,发展了的起点,却以一种外人看起来很好,内部人却看起来很心酸的方式,再嫁给腾讯。有人说这里面是老东家与管理层创始人之间股权的矛盾,有人说是经营理念上的分歧。但根本上,我们认为还是传统网络文学的商业模式出了问题:我们总结为“捡芝麻,丢西瓜”的商业模式。

具体来说,就是捡了“阅读收费”“赚取点击率”的芝麻,丢了“延伸开发”的西瓜。诸位可能不认同我的观点,人家起点不是一年收入上亿吗?人家腾讯不是花了50亿收购起点了吗?但是且等等,文化产业的发展从来都不是“一锤子买卖”,凡是有理想、有眼界、有气魄的文化创意产业人都会意识到,以IP为核心开展包括游戏、电影等各领域的布局才能从深度和广度上使创意产业的发展保持持久的生命力。从这一点上来说,迪士尼就是我们最好的老师。

IP的产出大户在哪里?文学啊!那么我们就该问一问:作为网络中文小说第一站的起点中文,这些年出产过哪些现象级的IP?

除了成就那些几千万的“大神”,还培养出几个能扛鼎中文文学的巨匠?产生过几部足以流芳百世的作品?尽管起点的盈利能力和创作资源在很多小文学网站眼里,只能是流口水的对象,各种羡慕嫉妒恨,但在真正的资本大佬眼里,在对传统网络文学有清醒认识和判断力人的眼里,已经是“落魄的凤凰”了。

以阅读为核心的业务模式固然没错,但难以有效转化成延伸开发的IP,却是以起点为代表的传统文学网站的“死穴”!其根本原因,就是文学内容产品的粗制滥造化,致使众多文学网站只能通过疯狂“炒单”来赚取广告收益,做到小富即安,却不敢重仓出击做内容深度开发的长线。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暂且立此存照,放到后文继续探讨。

“互联网”让众多行业从山鸡变成了凤凰,可是它为何会在几年后唯独让文学改变了模样,甚至发生了严重扭曲,山鸡不仅没能变成凤凰,还变成了鹌鹑?马云在谈“互联网+”时说过的一句话大概就能解答这个疑惑了:“互联网企业要想活得久、活得好,必须把自己变成一个真正普惠的技术。”

我跟很多创业者说过,不要一提到“互联网+”模式的创业,就想到要把传统的线下产品做成O2O。坦克就是坦克,按上翅膀也未必是飞机,只有载体和内容的结合达到“混而为一”的程度才能创造新的业态。“互联网+”代表的是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

简单来说,“互联网+”就是让好的东西变得更好。由于传统互联网文学的模式问题,让网络文学成了“垃圾文学”、“快餐文学”的代名词,成了让良莠不齐的码字者趋之若鹜的蜂拥之地,成了让真正的文学创作者进退维谷的伤心之地。所以说,传统互联网网络文学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文学”!

作为文化创意企业的资深营销人,狼蚁网站SEO优化我想和创业者们深入聊聊什么才是真正的“互联网+文学”,以及如何真正让文学创作走进互联网。

你造吗?网络文学≠文学

如果我们把网络上所有“作品”的字数都叠加一次,这个数据一定大得惊人,有可能你还会误以为自己正处在人文昌瑞的盛世。10年前我们认为,互联网平台的无限制性,能带给文学更大的发挥空间,我们也一直期待着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再度来临,甚至还幻想过莎士比亚、荷马、但丁、李白、鲁迅这样级别的伟大作家如群星般并出当世的盛景。

但现实是,网络文学的确吸引来了海量的写手加入,但各大网站无一例外地都出现了写作题材跟风、故事情节模仿、思想内容肤浅、写作字数注水等严重问题。在现实利益的驱使下,甚至还出现了大量的网络工作室和枪手,几天时间内就能码出几百万字的流行网文,其速度与数量都足以让传统作家咋舌。在顶着IP光环的商业模式下,网络作者无底线地取悦着各类网民,却忘记了文学创作的初衷。我们提倡的全民阅读,读的不应该是无限排列组合的汉字,而应该是文字背后蕴藏着的作家思想的结晶。

网络文学的“七宗罪”

尽管文化创意产业已经越来越多地浸染了“工业化”气息,但精神与物质这两种商品对消费者起作用的方式毕竟不同。对于文学来说,速度与产量并不能说明什么,追求高质量才是其正确出路。所以每一个文化创意产业人的嘴边都时不时地会冒出一个已经严重泛滥但依然高大上的概念——“内容为王”!目标谁都会定,可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点呢?有人说要保证网络文学的高质量就必须实行实名制;也有人说保证高质量就应该把高水平的作者组织起来;还有人说应该倡导青少年群体避免沉沦网络小说。这些建议看似都有道理,但是细想一下,我们发现还是没有找准“病根”对症下药:

1、网络文学平台的“三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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