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次检查均未发现胎儿畸形 江西一医院被判赔12万

网络新闻 2021-07-06 21:05www.168986.cn长沙seo优化

原标题4次检查均未发现胎儿畸形,江西抚州一所医院被判赔12万多

微信公众号“抚州发布”8月12日报道,市民小兰(化名)在江西抚州第六医院先后做了4次产前超声检查,均未发现胎儿有畸形,胎儿刚出生3天就被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畸形。历经三年的诉讼,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抚州第六医院存在漏诊的医疗过错,赔偿小兰共计126000元。

小兰因怀孕到抚州第六医院做孕检,于2015年4月15日、5月25日、7月14日及7月28日,先后四次在抚州第六医院做了产前胎儿超声检查,四次检查均未发现胎儿有畸形。同年7月,小兰在抚州第六医院产下一名男婴,男婴出生后出现颈部、脸部向右侧歪斜,左侧胸锁乳突肌增粗,新生儿哭时嘴角向左侧歪斜、鼻唇沟变浅。2015年7月30日,男婴被送至江西省儿童医院进行彩色超声检查。经检查,男婴患有先天性复合性心脏畸形(法洛氏四联症、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左上腔静脉残存)。

小兰随后就此事向医院讨要说法,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商意见。在临川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小兰走上了诉讼维权的道路。

2016年2月29日,江西天剑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称,产前超声检查,重要切面必须明确显示。只要熟练掌握了标准手法并实现规范的检查,虽不能诊断胎儿所有畸形,但也不会漏诊胎儿重要畸形,比如心脏大的畸形等。该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意见为抚州第六医院在小兰孕检(超声检查)过程中存在对胎儿复杂心脏畸形(法洛氏四联症等)漏诊的医疗过错,承担50%过错责任。

2016年8月4日,小兰委托江西天剑司法鉴定中心对婴儿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经鉴定婴儿的伤残等级为伤残七级。

今年7月9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抚州第六医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小兰赔偿款人民币共计1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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